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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6-2027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  日期:2026-10-12 14:44:00  点击:  属于:财院新闻


各二级学院:

为做好2026-2027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工作,教务处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,请各学院及时通知老师和学生做好重修准备工作。

一、重修对象

  1.补考后仍不及格者;

2.因旷考导致课程未取得学分者;

3.转专业后,未修读本专业相关课程者(重修成绩按实际总评成绩记载)。

二、重修说明

1.公选课不安排重修。考核未通过者须在新学期改选其他公选课,以满足学分要求;

2.体测只有补考,不安排重修;

3.每位学生一学期最多可申请重修5门课程;

4.结业学生自结业之日起2年内有重修资格,超过2年期限,原则上不予重修;

5.重修课程必须为本学期已开设课程。

三、重修方式

1.本学期重修方式为跟班重修,学生编入相应教学班级学习并参加考试;

2.学生应按时参加重修课程学习,确因课程冲突等原因无法跟班听课的,须向任课教师提交免听或部分免听申请,经批准后可参加课程考试;

3.因教学计划调整不再开设的课程,由开课学院指定一门相近课程重修。

四、重修工作流程

(一)学生个人提交重修申请

1.申请时间:2026年10月12日至10月15日17:00,逾期不予补报;

2.申请方式:学生填写《课程重修申请表》(附件1),发送电子版至所在二级学院指定重修QQ群;

3.注意事项:课程信息须严格按照正方教务系统课表完整、规范填写,不得使用简称。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安排重修的,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。    

(二)二级学院审核与跟读班级安排

1.学生所在学院结合本学期全校已设课程名单审核重修资格,于10月16日17:00前将《课程重修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2)发送至教务处符喜婵老师OA邮箱;

2.教务处汇总全校申请,于10月19日17:00前反馈至各学院;

3.开课学院根据重修申请及开课情况,于10月21日17:00前完成学生编班,并将《重修课程开课信息登记表》(附件3)发送至符喜婵老师OA邮箱,同时通知相关任课教师;

4.教务处整理全校重修安排,于10月22日17:30前反馈至各开课学院确认,并于10月23日17:00前向全校公布。

(三)学生跟班学习与管理

1.重修学习自2026年10月26日(第八周星期一)起开始;

2.学生所在学院须通知学生按编班安排进入指定班级学习;

3.任课教师负责重修学生的考勤、作业、考试及成绩评定等教学管理工作。

(四)重修考试与成绩认定

1.重修考试与课程期末考试同步进行;

2.重修成绩由任课教师评定,总评成绩=平时成绩+期末考核成绩,比例由教师确定;成绩合格(≥60分)者,统一按60分录入(转专业学生按实际成绩录入);不合格者按实际成绩录入。

           


来源:转载自学校官网教务处通知https://jwc.hceb.edu.cn/info/1004/13681.ht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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